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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10章 吃货 (4 / 6)_

        炖的过程水会慢慢减少,所以水量要足够,小火慢炖,汤表面只有两三处沸点,“咕咚咕咚”地冒着泡。一般要炖两小时左右,这样煮熟的羊肉熟而不烂,又有嚼头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有时候能看见肉块上刀切的痕迹。带着脆骨的肉,嚼起来嘎嘣嘎嘣作响,清脆悦耳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大火炖出的肉开了花,嚼在嘴里像烂棉花套子,口感和味道都很差。不过这老板娘的手艺还算是不错,能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吃到这么正宗的藏地待客席,确实非常的难得,因为这个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,能吃到嘴里饭都不错了,更

        别提这么正宗的手抓羊肉了。吃块手抓羊肉,喝一碗奶茶,感觉胃里暖烘烘的十分的受用,这种高原上的天气本来就是睛冷为主,天气干燥,所以藏地菜的特色就是这样,能有效的抑制一些常见的疾

        病。

        刚开始吃饭没有多久,刘二刚就拿着一坛酒走过来笑道:“两位,喝口酒暖暖吧,这可是藏泉,六十周年指定的酒,我好不容易弄来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来,妮子,给两位倒酒,呵呵,我这里常年也没有几个人来,所以热情的过了头些,二位可不要见怪。”刘二刚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他的笑容叶皓轩怎么看都有些阴沉,现在这社会,越是对你笑的人,往往最事会捅你一刀,对于这些叶皓轩深有体会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名去叫叶皓轩两人来吃饭的女子走了上来,她手里拿着两个酒碗,为叶皓轩和薛听雨两人倒酒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我闺女刘扬。”刘二刚说:“刚才那婆娘是我老婆,我们一家几口人在这里生活很久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老板娘的手艺不错,到大城市里完全能开家特色菜馆,何必在这里受苦呢?”叶皓轩话里有话的说。“呵呵,在这里呆习惯了,我祖上以前本来是陕地一带的,后来逃难逃到这里来,就在这里生了根,不过前些天天灾,村子里的人走的走,死的死,也就渐渐没人了,我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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